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最低金额是多少?
我涉及一个刑事案件,想了解下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有没有金额要求,最低金额是多少呢?因为不知道自己这个案子会不会由中院来一审,心里一直没底,所以希望了解清楚相关情况。
展开


在我国,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并不以金额作为判断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这里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指的是那些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行为。比如间谍罪、分裂国家罪等就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恐怖活动案件,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像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等。而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主要是一些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案件,例如严重的暴力犯罪、重大的经济犯罪等。 也就是说,中级人民法院在确定是否管辖某一刑事案件时,重点考量的是案件的性质、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可能面临的刑罚,而不是涉案金额的多少。所以不存在所谓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最低金额的说法。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