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的最低金额是多少?
我遇到有人威胁我,说不给钱就要对我不利。我想知道,这种敲诈勒索行为达到多少金额就算违法犯罪了呢?我心里没底,不知道给多少合适,也担心给了之后对方还会继续纠缠,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规定的最低金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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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于敲诈勒索的最低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不过,如果敲诈勒索行为没有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多次敲诈勒索等情形的,同样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这里的“多次敲诈勒索”是指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此外,如果存在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的,即使未达到数额标准,也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遭遇敲诈勒索时,不要因为金额未达到上述标准就不重视,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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