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还是在居住地申请呢?
我生活比较困难,想申请低保。但我现在居住的地方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不知道该在哪个地方申请。是必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还是可以在目前居住的地方申请呢?我想弄清楚这个问题,好尽快办理申请手续。
展开


低保申请地点的确定,涉及到一系列规定和条件。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低保的概念。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帮助那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而设立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它的目的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一般情况下,申请低保要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这一规定出自《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该条明确指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并且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出申请。这里的经常居住地,通常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如果是在同一市、县辖区内人户分离的情况,一般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提出申请,具体要依据当地的相关政策来确定。所以,你需要去了解当地对于低保申请地点的详细规定,也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民政部门咨询,他们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给出准确的答复和指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