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多少?

我刚入职一家新公司,现在处于试用期。我发现试用期工资好像有点低,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试用期工资和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之间的比例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具体的标准,好判断下公司给我的工资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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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试用期工资相关规定是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确保其在试用期内也能获得合理的报酬。 首先,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该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里解释一下相关概念: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就是用人单位针对某个具体岗位设定的多个薪资档次中最低的那个档次的工资。比如,某公司的销售岗位分为三个薪资档次,分别是5000元、6000元、7000元,那么5000元就是这个岗位的最低档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的劳动者在该岗位上的工资数额。 举个例子来说明,如果某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是5000元,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该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5000×80% = 4000元。同时,如果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4200元,那么该劳动者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4200元。 也就是说,试用期工资有两个下限标准,一是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二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取这两个标准中的较高值来确定试用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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