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法规定的多少?
我刚到一家公司,处于试用期,感觉工资有点低。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多少呀?就想弄清楚具体标准,看看公司给我发的工资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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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里给您解释一下相关概念。“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就是在单位里,和您所从事岗位相同的所有工资档次里最低的那个工资水平。“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就是您和单位签的劳动合同里明确写好的工资数额。“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当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等情况制定的,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工资底线,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明确了这一规定。这条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随意压低试用期工资。假如您发现自己试用期工资没有达到这个标准,那您可以和单位协商,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调整工资。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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