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玩耍中不幸发生人身损害,应如何追究民事责任?


在未成年人玩耍过程中不幸发生人身损害时,追究民事责任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是指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其中,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责任则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当未成年人在玩耍中发生人身损害时,确定责任主体是关键。一般情况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当被监护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确定责任时,还需要考虑过错问题。如果双方都有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例如,在玩耍过程中,受伤的未成年人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行为,那么对方监护人的赔偿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 另外,如果是在学校等教育机构内发生的未成年人玩耍人身损害事件,教育机构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和第一千二百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追究民事责任的流程,首先可以由双方监护人进行协商。协商的内容主要是赔偿的金额、方式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是一种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通过第三方的介入,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等,以证明损害的事实和责任的归属。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未成年人在玩耍中发生人身损害追究民事责任时,要依据法律规定,明确责任主体,合理确定赔偿范围,并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纠纷,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