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工伤是否也应获得赔偿?
我家孩子还未成年,在打工的时候受了工伤。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未成年人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孩子这种情况能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想了解下未成年人工伤到底应不应该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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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工伤也应获得赔偿。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未成年工”和“童工”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而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我国法律是允许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的,但对招用童工有严格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对于未成年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情况,他们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未成年工作为劳动者的一员,同样在这个保障范围内。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未成年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在其发生工伤时,可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相应的赔偿项目,比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而对于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情况,法律也有明确的赔偿规定。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垫付,最终由非法用工单位支付。 总之,无论是未成年工还是非法使用的童工,在因工作受到伤害时,都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其获得赔偿。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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