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做笔录家属是不是必须在场?
我家孩子涉及了一些事情需要去做笔录,我特别担心。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做笔录的时候家属是不是肯定得在场啊?要是我们家长没办法及时赶到会怎么样?想了解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要求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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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做笔录时,家属通常是必须在场的。这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因为他们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在面对做笔录这样相对严肃的场景时,可能会紧张、害怕,家属在场能给予他们心理支持,也能保障其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也指出,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若确实无法通知到相关人员,或已通知但未能按时到达,应在询问笔录中予以明确说明。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要保证有合适的成年人在场来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如果没有按规定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在刑事案件里,该笔录可能会因为程序不合法,而被作为非法证据排除。 相关概念: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在未成年人案件中,通常其父母就是法定代理人。 非法证据排除:就是在刑事诉讼中,对那些通过违法程序或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允许其在法庭上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要把这类证据排除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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