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20万退回后会怎么处理?
我在公司工作时,因为一些突发情况,一时糊涂挪用了公司20万资金。不过很快我就意识到错误,把钱都退回去了。现在心里特别忐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我?是会从轻处罚还是怎样,很担心自己要面临严重后果。
展开


首先要明确,挪用资金20万即便退回,该行为通常也已经构成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资金拿去给自己用或者借给别人。如果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没还,或者没超过三个月但拿去做能赚钱的事儿了,又或者拿去进行非法活动了,那就构成这个罪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上述挪用资金行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万的金额通常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不过由于已经退回资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实际处理中,司法机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挪用资金的用途,如果是用于非法活动,那性质相对更严重;还有挪用的时间长短,以及退还资金的主动性、及时性等。要是在挪用资金后很快就主动退还,并且没有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相对来说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幅度可能会大一些。但最终的处罚结果,还是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公正判决。 相关概念: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符合一定情形的犯罪行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