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共同债务人需要本人同意吗?


成为共同债务人通常是需要本人同意的。 共同债务人,简单来说,就是对同一项债务负有共同偿还责任的人。共同债务人分为按份的共同债务人与连带的共同债务人。对于共同债务人,标的可分的,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为按份债务,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共同债务人。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比如在借款合同中,如果要成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债务人的一种常见形式),通常需要在合同上签字确认。这是因为签字行为就代表着本人同意承担这笔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共同借款人在签约时必须亲自签名确认,这是明确各自还款责任的重要法律步骤,一旦签署,共同借款人将共同对债务负责。若某一同借款人未履行还款职责,债权人有权向其他共同借款人追讨全部欠款。 再比如夫妻关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里无论是共同签名还是事后追认,都体现了本人的同意。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也就是说,要让夫妻中的一方对超出日常需要的债务成为共同债务人,也需要有其同意的表示或者有证据证明符合特定情形。 在债务转移成为共同债务人的情况下,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也侧面反映了成为共同债务人一般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总之,本人同意是成为共同债务人的重要前提,这样规定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避免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强加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