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检察院没批捕会怎么办?
我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了,但是检察院没批捕,我现在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后续会怎么处理,也不清楚自己接下来该做些什么,会不会还有其他变数,很担心自己的情况。
展开


当处于监视居住状态且检察院没有批捕时,后续有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可能出现的情况。 首先,我们要明白监视居住本身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监视居住。 若检察院没批捕,一种情况是公安机关会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不过,要是公安机关认为案件还需要继续侦查,而且犯罪嫌疑人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就会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会继续开展侦查工作,收集相关证据。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那么就可能会再次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另外,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没有找到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那么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就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犯罪嫌疑人就恢复了正常的自由状态。而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所以,当事人及其家属也有权利监督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和期限。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