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冷静期算离婚了吗?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处于婚姻冷静期。但我不太确定这个阶段我们到底算不算已经离婚了,不知道在冷静期内我们的婚姻状态在法律上是怎样认定的,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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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婚姻冷静期并不意味着已经离婚。婚姻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需要经历的一段特定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双方有足够的时间重新审视自己的离婚决定,避免因一时冲动而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婚姻冷静期内,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只有在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双方的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如果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撤回申请,或者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没有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离婚程序就会终止,婚姻关系依然存在。所以,婚姻冷静期只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阶段,并不等同于已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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