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30天冷静期内还属于夫妻关系吗?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现在正处于30天冷静期。这期间我们之间还有些财产方面的事没处理好,我不太确定这时候我们还算不算夫妻。想知道在法律上,30天冷静期内我们还属于夫妻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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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30天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依然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 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一项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只有在经过离婚冷静期,并且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后,婚姻关系才会解除。而在这30天的冷静期内,由于离婚手续尚未最终完成,夫妻关系依然存续。这意味着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仍然享有和承担法律规定的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相互扶养的义务、对共同财产平等处理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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