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30天内有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登记,现在处于离婚冷静期。可这期间对方突然说不同意离婚了,我还是想离。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离婚流程会怎么进行?我的权益该怎么保障?后续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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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冷静期30天内,若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其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规定的目的,是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给予双方时间冷静思考婚姻关系的去留,维护家庭关系稳定。 一旦一方在冷静期内撤回申请,意味着此次协议离婚流程终止。如果之后双方仍决定离婚,就需要重新按照协议离婚程序,再次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重新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 要是另一方坚决想离婚,而对方又一直不同意,那么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规定,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如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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