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申请了离婚还属于夫妻吗?
我和另一半申请了离婚,现在正在冷静期,不知道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在法律上还算不算夫妻。如果还算的话,那在这期间我们各自的财产、债务等问题该怎么算呢?我很想弄清楚这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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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申请离婚后,在正式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前,双方依旧属于夫妻关系。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就协议离婚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给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在申请离婚后到领取离婚证之前,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双方还是夫妻。 若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时,婚姻关系才解除。所以在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前,夫妻关系依旧存在。 只要夫妻关系存在,双方就享有和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在财产方面,若无特别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债务方面,如果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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