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监视居住到期检察院审查逮捕是否会逮捕?

我之前被监视居住了,现在监视居住到期了,检察院开始审查逮捕。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检察院会不会真的批准逮捕我啊?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一般是怎么处理的,有哪些因素会影响检察院的决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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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当监视居住到期后,检察院进行审查逮捕时是否会逮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上述情形,且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那么检察院在审查逮捕时就可能会批准逮捕。例如,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试图与同案犯串供,干扰司法机关的侦查工作,这种情况下就符合上述第三项规定,检察院很可能会批准逮捕。 然而,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或者虽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根据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不具有上述社会危险性,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那么检察院可能不会批准逮捕。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初犯,犯罪情节较轻,且在监视居住期间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种情况下检察院可能会综合考虑不批准逮捕。 此外,对于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严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可以予以逮捕。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影响到诉讼活动的正常开展,即便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也可能会被逮捕。总之,监视居住到期后检察院审查逮捕是否会逮捕,要结合证据、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以及是否违反相关规定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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