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
我涉及一个案子,检察院对我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我心里很没底,不知道这种状态要持续多久。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检察院监视居住的期限到底是多少呢?会不会无限期延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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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关于检察院监视居住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检察院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期限上限就是六个月,不能超过这个时长。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案件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等工作已经完成,或者出现了不需要继续监视居住的情形,比如证据不足等,就会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而且,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从执行机关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布监视居住决定之日起计算。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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