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是父母盖的,离婚时女方有份吗

我和老公结婚几年,现在打算离婚。家里住的房子是他父母盖的,我想知道在离婚的时候,这房子我有没有份呢?我不太懂法律,就怕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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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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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要判断离婚时女方对父母所盖的房子是否有份,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这房子是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前盖的,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这通常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也就是说女方一般没有份额。打个比方,就好像男方在结婚前自己买了一辆车,这肯定是他自己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不能要求分割这辆车。 其次,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在婚后盖的,登记在男方名下。这里又要细分两种情况,要是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子只赠与男方一人,那这房子依然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没有份;但如果男方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男方一人,按照法律规定,就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是可以参与分割的。 最后,如果房子虽然是男方父母盖的,但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可以认定为是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比如,父母将房子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就相当于明确表示这个房子是给夫妻俩的,那女方自然有权利在离婚时主张自己的份额。总之,判断女方是否有份,关键在于房子的建造时间、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赠与的明确表示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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