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盖的房离婚能分吗


婚后父母盖的房离婚时能不能分,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之间对该房屋有相关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这是因为法律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思自治,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要是没有约定,就需要按照下面几种常见情形来判断: 如果房屋是一方在婚前就建造好的,只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在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这个房屋一般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这是因为房屋在婚前就已建成,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要是父母在宅基地上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房,并且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同时房子又是婚后建造的,这种情况一般视为父母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就属于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要是双方另有约定的就除外。这是因为从行为和意图来看,父母以子女名义报建并在其婚后建房供其居住,很大程度上是对子女夫妻双方的一种支持。 对于婚前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如果是以一方父母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一般会视为该方的家庭财产。在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负有返还对方资助款项的义务。因为房屋是以一方父母名义取得用地,从产权归属上倾向于该方家庭。 若婚前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取得批准用地,且该房产确实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居住使用,那么该房产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根据双方家庭的出资比例由双方分割该房产。这是基于出资和使用情况来综合判定房产的归属性质。 另外,如果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却没有分家析产,而且婚前就已存在的家庭共有房产,或者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没有明确表示给夫妻双方的,该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所以,即使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也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 相关概念: 意思自治:就是指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决定如何安排自己的事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己的意思具有最高效力。 分家析产: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将家庭共有财产予以分割,明确各成员的财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