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盖的房子离婚时归谁?
我在结婚前盖了一套房子,现在和伴侣打算离婚,不清楚这套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判,是归我个人所有,还是要和对方分割呢?我很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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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结婚前盖的房子离婚时归谁,关键在于确定该房屋的产权归属。一般来说,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子是在结婚前由一方出资建造,并且建造房屋的相关手续、产权登记等都在出资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出资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该房屋仍归出资建造的一方所有,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虽然房子是婚前一方建造,但在婚后另一方对房屋进行了重大修缮、扩建等行为,使得房屋的价值有了显著提升。对于这部分因另一方投入而增加的价值部分,另一方可能有权要求合理的补偿。此外,如果双方在婚后有关于该房屋产权的书面约定,例如约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就需要按照约定来处理。 所以,结婚前盖的房子离婚时的归属,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确定。若存在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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