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结婚前自己买了套房子,现在和伴侣感情还不错,但也担心万一以后有什么变故,想知道我婚前买的这套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会不会在离婚的时候被分割,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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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夫妻婚前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一方在婚前就全款购买了房屋,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屋毫无疑问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房屋购买行为发生在结婚之前,购买资金也是一方个人的,所以该房屋的所有权自购买完成时就明确归属于购房一方。 其次,若一方婚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可能归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将另一方名字加在房产证上,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此时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总之,判断夫妻婚前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综合考虑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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