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离婚后算公共财产吗?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和伴侣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我很担心这套婚前买的房子会被当作公共财产分割,想知道在法律上,结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到底算不算公共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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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判断结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是否算公共财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即使日后离婚,该房子也不会被当作公共财产进行分割,仍然归购买方所有。 其次,如果一方在婚前支付了房子的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并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的所有权一般会判给支付首付款的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获得房子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外,如果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此时房子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总之,结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是否算公共财产,要结合购买方式、产权登记情况等多种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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