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视居住后还会开庭吗
我因为一些事情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了,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案子后续还会不会开庭审理。我不太清楚监视居住和开庭之间到底有啥关系,就想知道自己到底还会不会面临开庭这一步,心里好有个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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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被监视居住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开庭,也不意味着一定不会开庭,这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只是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司法机关经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进而进入审判阶段,这种情况下就会开庭审理。例如,在一些盗窃案件中,警方通过调查掌握了嫌疑人实施盗窃行为的清晰证据,即便嫌疑人处于监视居住状态,后续也会开庭审判。 然而,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存在法定不起诉的情形,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那么案件就不会进入审判程序,也就不会开庭。比如,经过调查发现嫌疑人当时并不在犯罪现场,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那么就可能撤销案件,不会开庭。所以,被监视居住后是否开庭,关键在于案件的证据情况和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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