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公司能说辞就辞吗?


对于实习生与公司之间的关系,需要分情况来看待。 一般情况下,如果实习生是在校学生,其与公司建立的并非劳动关系,而是实习关系。这种实习关系通常会受双方签订的实习协议约束。实习协议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它规定了实习生和公司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如果实习协议中约定了公司辞退实习生的条件和程序,那么公司就应当按照协议来执行。若公司没有按照协议约定,说辞就辞,那么公司就构成了违约,实习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实习生已经毕业,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公司辞退员工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公司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就不能随意辞退实习生,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实习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