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捕的案子该如何处理?


在司法程序里,不批捕的案子会依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知道不批捕的原因。不批捕通常有几种情况。一种是证据不足,也就是现有证据没办法有力地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另一种情况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还有可能是虽然构成犯罪,但符合一些不需要逮捕的条件,比如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等。 当检察院做出不批捕决定后,如果是因为证据不足不批捕,公安机关会面临两种选择。其一,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措施。取保候审就是让犯罪嫌疑人在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后,回家等候处理,但要遵守相关规定,比如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监视居住则是限制犯罪嫌疑人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并且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视。其二,公安机关还会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进一步收集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如果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不批捕,那么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终止对其的刑事侦查程序。这意味着这个案子在这一步就结束了,犯罪嫌疑人不再受到刑事追究。 另外,如果是符合不需要逮捕的条件而不批捕,公安机关也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其他处理,比如给予行政处罚等。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像罚款、行政拘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