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批捕的情况下案子会结案吗?
我涉及一个案子,检察院做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我不太清楚这之后案子会怎么发展,是就直接结案了,还是会有其他后续流程呢?我想知道不予批捕和案子结案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
展开


在探讨不予批捕后案子是否会结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理解一下什么是不予批捕。不予批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后,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从而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一种诉讼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表明,不予批捕并不意味着案子会直接结案。 在实际情况中,不予批捕存在几种不同的情形和后续发展。第一种情形,如果是因为证据不足而不予批捕,公安机关会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补充证据。在补充证据后,公安机关认为符合逮捕条件时,还可以再次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在这种情况下,案件显然不会因为一次的不予批捕而结案,而是会持续处于侦查阶段。 第二种情形,如果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而不予批捕。此时,公安机关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或者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可以视为结案;而如果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案件也就直接结束了。 所以,不予批捕后案子是否会结案,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和后续处理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它可能会继续侦查、审查起诉等程序,也有可能直接结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