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允许批捕,法院会起诉吗?


在探讨检察院不允许批捕后法院是否会起诉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检察院批捕,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会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而起诉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不批捕,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一定不会被起诉到法院,存在多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而不批捕,同时经过进一步侦查,依然无法收集到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那么通常不会移送起诉到法院。例如,一起盗窃案中,警方掌握的证据只有一些模糊的监控画面,无法清晰辨认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基于证据不足不批捕,后续侦查也未取得新进展,就很可能不会起诉。 第二种情况,检察院不批捕可能是基于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条件,并非不构成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若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依然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比如,故意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因身体原因不宜羁押,检察院不批捕,但公安机关后续找到了更多证人证言和物证,证明其实施了伤害行为,检察院就可能会起诉。 所以,检察院不允许批捕后,法院是否会收到起诉,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侦查情况和证据收集情况等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