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醉酒驾驶机动车会被开除公职吗?
我是一名公职人员,前几天和朋友聚会没控制住喝了酒,结果开车的时候被查出来是醉酒驾驶。现在特别担心会因此被开除公职,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公职人员醉酒驾驶机动车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直接就把我开除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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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醉酒驾驶”这个概念。醉酒驾驶指的是在饮酒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就属于醉酒驾驶。 对于公职人员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否会被开除公职,我们可以从不同的法律规定来分析。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角度来看,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也就是说,只要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就触犯了刑法,会面临刑事处罚。 而对于公职人员的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予以开除。由于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并且一般会被判处拘役,所以按照此规定,公职人员醉酒驾驶机动车通常是会被开除公职的。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也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这种情况下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给予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还是会予以开除。总体而言,公职人员醉酒驾驶机动车面临开除公职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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