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带母亲参与离婚官司法院会怎么判?
我现在正面临一个很棘手的情况,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太好了,现在他那边居然让小三带着她母亲掺和到我们离婚的事情里。我很担心这样会对离婚判决有不好的影响。我想知道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是否判离、财产分割还有孩子抚养权这些方面,到底会怎么判啊?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离婚案件中,“小三”即便带着母亲参与,也不是决定离婚的关键因素。法院判定离婚的核心是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若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小三”的存在只是能在一定程度上辅助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但不是必然导致离婚判决的依据。
关于财产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小三”的出现能证明一方存在过错,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能会得到适当照顾。
在未成年子女监护权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表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孩子一直跟随哪一方生活、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等都是考量因素。
相关概念:
无过错方:指在婚姻关系中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一方,比如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