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打算和对象结婚,为了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我们商量去做婚前财产公证。但我有点担心,做了婚前财产公证后,这些财产会不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把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通过公证的方式确定下来,明确其归属。 一般情况下,经过婚前财产公证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前财产公证就是对一方婚前财产的一种明确认定和保护。 婚前财产公证后,财产的性质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产,并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这套房产在婚后依然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明确约定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如果没有这样的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公证后的财产就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