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第三者的钱多久失效原配要不回?
我老公偷偷给了第三者一笔钱,我知道后想把钱要回来。但听说过了一定时间就不能要回了,我不太清楚这个时间是多久,想了解下给第三者的钱在多久之后我就没办法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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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原配想要回配偶给第三者的钱,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简单来说,就是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有效期限。超过这个期限,虽然债权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债权人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也就是说,原配发现配偶给第三者钱后,如果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件事的那天起三年内没有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而第三者又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原配可能就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笔钱了。不过,如果从给钱那天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原配才发现,并且向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法院就不会再保护原配的权利了。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原配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这个期限,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配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通常被认定为无效。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行为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原配可以基于此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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