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机动车道撞自行车,机动车需承担多少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确定机动车在机动车道撞自行车时应承担的责任,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其中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是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机动车道撞自行车的情形中,一般而言,机动车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和注意义务。即便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存在一定过错,但机动车也可能因未尽到充分的注意、观察、避让等义务而承担相应责任。例如,如果自行车突然闯入机动车道,而机动车驾驶员超速行驶或者注意力不集中,没有及时采取制动等措施,那么机动车驾驶员很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但如果自行车骑行者违反交通规则,擅自进入机动车道,且机动车驾驶员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采取了必要的避让措施仍无法避免事故发生,那么自行车骑行者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最终机动车承担责任的比例要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该认定书是基于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多方面证据做出的专业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