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与机动车相撞该如何赔偿?


在非机动车于机动车道与机动车相撞的赔偿问题上,首先要明确赔偿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不同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说,非机动车正常在机动车道行驶(在一些允许非机动车借道的情况下),机动车因自身过错导致碰撞,那机动车一方就得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对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人身伤害赔偿,像医疗费、误工费等,以及对非机动车损坏的财产赔偿。 要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例如,非机动车违规在机动车道逆行与机动车相撞,那么非机动车自身的过错会被考虑进去,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具体减轻的比例,会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如双方违反交通规则的程度等来判定。 当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时,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不过,要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比如非机动车故意冲向机动车碰瓷,机动车一方就无需赔偿。 在赔偿流程上,先由机动车的交强险进行赔偿。交强险是机动车必须购买的保险,旨在保障交通事故中第三方的基本权益。如果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的部分,再按照上述责任划分规则来确定赔偿主体。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的赔偿,关键在于责任的认定,而责任认定又依赖于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和证据。相关概念:(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