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管理有哪些规定?


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主要由《机动车登记规定》来规范,它保障了机动车登记的有序进行,维护了道路交通秩序。以下为你详细介绍机动车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 首先是注册登记。当你购买新车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在申请时,需要准备一系列证明和凭证,包括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等。车辆管理所会对提交的证明、凭证进行审查,查验机动车,符合规定的,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其次是变更登记。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要是机动车的车身颜色、使用性质等发生改变,就需要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同样要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会在受理后一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还有转移登记。当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时,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申请时需提供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等。车辆管理所会在受理后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最后是注销登记。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另外,机动车灭失的、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因质量问题退车的,也需要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时,要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会在受理后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