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撞人逃逸后赔偿了该怎么处理?
我骑摩托车撞人后因为害怕就逃逸了,后来想想还是回去承担责任并且给对方进行了赔偿。现在我特别担心后续会怎么处理,会不会有很严重的处罚,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法律上会如何处理我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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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摩托车撞人逃逸后进行了赔偿,后续的处理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主要涉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个方面。 从民事责任来看,赔偿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即使逃逸后进行了赔偿,如果涉及保险等问题,还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 在行政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所以,即使已经赔偿了受害者,逃逸者依然可能面临罚款和拘留的行政处罚。 至于刑事责任,如果摩托车撞人逃逸导致受害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便进行了赔偿,也不能免除刑事责任,但积极赔偿可以作为量刑时的从轻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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