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在一方存在出轨情形时。首先,我们要明确,出轨并不直接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核心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判给母亲抚养。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依赖母亲的照顾,从生理和心理的角度来看,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他们的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出轨行为如果被认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抚养权的判决产生影响,但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如果子女是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在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会考虑该子女的意见。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意愿在抚养权判决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此外,在实际判决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教育程度、居住环境等因素,抚养条件则包括父母双方的品德、行为习惯等方面。总之,法院会从多个角度进行权衡,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