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有哪些法律问题?


音乐著作权是指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多项权利。当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就涉及到侵权损害赔偿的问题。 在我国,关于音乐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根据该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包括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和权利使用费均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例如律师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等。 在确定音乐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时,还需要考虑一些其他因素。比如,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如果侵权行为是故意的,并且持续时间较长、影响范围较广,那么赔偿数额可能会相对较高。 此外,权利人在主张赔偿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以及所遭受的损失。这就要求权利人在发现侵权行为后,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侵权音乐作品的样本、侵权行为的发生时间和地点、自己的音乐作品的创作时间和发表情况等。 总之,音乐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问题,权利人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