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辆是否必须扣押?
我前段时间出了交通事故,交警说要扣押我的车辆。我不太明白,难道事故车辆就一定要被扣押吗?我这车上还有一些重要物品和文件,要是一直扣押着,我拿不出来也挺麻烦的。想问问在法律上,事故车辆是不是必须得扣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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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事故车辆并非必须扣押。扣押事故车辆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采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目的主要是为了收集证据、检验鉴定等。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这里强调了“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也就是说,如果不需要通过扣押车辆来收集证据,就没有必要扣押。 一般来说,当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鉴定,以确定车辆的安全性能、碰撞痕迹等情况时,交警部门可能会扣押车辆。例如,在一些涉及车辆制动系统故障、车速鉴定等复杂事故中,就需要对车辆进行专业检测。但如果事故情况比较简单,责任明确,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或者已经通过其他方式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交警部门就不会扣押车辆。 此外,交警部门扣押车辆是有时间限制的。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所以,事故车辆不是必然要被扣押的,具体要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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