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就必须和谁生活吗?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他,但我舍不得孩子,希望孩子能时不时来我这里住住。我就想问问,是不是孩子抚养权归谁,就一定得一直和谁生活啊,有没有其他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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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孩子抚养权归谁并不意味着孩子就必须绝对地和抚养权归属方生活。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意味着,即使抚养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仍然是孩子的父母,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其中,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从这个角度看,孩子并非只能和抚养权归属方生活,另一方可以通过探望权的行使,让孩子和自己有相处的时间。 此外,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出现了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如虐待孩子、身患严重疾病无法照顾孩子等,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同时,如果双方经过协商一致,也可以对孩子的生活安排进行调整,比如轮流抚养孩子。轮流抚养在司法实践中也是被允许的,只要这种方式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所以,孩子的生活安排并不是完全由抚养权归属决定的,而是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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