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组必须是自然人吗?
我有一家公司准备进行清算,想知道在组建清算组的时候,成员必须得是自然人吗?还是说公司、机构之类的也能成为清算组成员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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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组并不一定必须是自然人。下面我们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来了解一下清算组的概念。公司清算组是在公司进行清算过程中依法成立的,专门负责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等清算事务的组织。简单来说,就是在公司要结束经营的时候,由清算组来把公司的‘烂摊子’收拾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这里并没有明确规定清算组成员只能是自然人。 在实际情况中,除了自然人可以担任清算组成员外,在特定情形下,一些专业机构也能成为清算组的成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八条,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就是说,当涉及法院指定清算组的情况时,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也可以成为清算组的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公司清算组并非必须是自然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专业机构也能够成为清算组的成员,以保障公司清算工作的顺利、专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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