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必须37天才能出来吗?
我被刑事拘留了,听说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那是不是意味着我必须要等37天才能出来啊,我也不清楚自己的情况,就想知道有没有可能不用等到37天就能放出来呢?
展开


刑事拘留并不一定必须37天才能出来。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这个时间是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在拘留后的3到7天内,就可能有是否逮捕的结果。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那被拘留的人就会被释放。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就形成了最长37天的说法。但这37天是最长时间,如果在这期间查明被拘留人不构成犯罪、不需要逮捕等,就会提前释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