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天刑事拘留到了没有放人该怎么办?
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到现在已经37天了,按道理应该放人,可到现在也没动静。我心里特别着急,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家人出来,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采取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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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37天刑事拘留期满后没有放人,这可能涉及到多种法律情况。首先,我们要明白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 如果37天期满后没有放人,可能是因为检察院批准了逮捕。此时,犯罪嫌疑人会被继续羁押在看守所。家属可以通过委托律师去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律师可以到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查阅相关的法律文书,弄清楚是否已经被逮捕。 如果没有批准逮捕,却仍然没有放人,这可能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家属可以向该办案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或者控告,要求解除强制措施,释放当事人。申诉和控告时,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刑事拘留通知书等,以证明当事人被拘留的事实和时间。 此外,还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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