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的地方和离婚的地方必须一致吗?
我和我对象在老家登记结婚的,现在都在外地工作,工作太忙了没时间回老家办理离婚。 想问下,一定要回登记结婚的地方离婚吗,在我们现在工作的地方能办理离婚手续不?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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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婚的地方和离婚的地方不一定必须一致,这需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确定。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协议离婚不要求必须在原结婚登记地办理,只要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行。比如,一对夫妻在A地登记结婚,但双方常住户口都在B地,那么他们可以在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其次是诉讼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例如,夫妻二人结婚登记地是C地,但被告长期居住在D地,那么原告可以在D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所以,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不强制要求在原结婚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