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必须是单位吗?
我自己研发了一项发明专利,想了解一下这个专利权人是不是只能是单位。我担心如果只能是单位的话,我自己的权益就没办法保障了,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对于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并非必须是单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专利权人的概念,专利权人就是享有专利权的主体,说白了就是对发明创造拥有排他性权利的人或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这里说的“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比如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或者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等。而“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像利用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不过,如果是非职务发明创造,也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也没有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就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这意味着个人也能够成为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只要符合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条件。 此外,该法第八条还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无论是单位、个人,还是多个单位或个人合作等情况,都有可能成为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并不是只有单位才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