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时一定要辞职吗?
我前段时间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现在涉及到工伤赔偿的问题。我有点纠结,担心如果不辞职就拿不到应有的赔偿,又怕辞职后会影响后续的赔偿或者自己的权益。所以想了解清楚,工伤赔偿是不是必须得辞职才能拿到全部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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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并不一定需要辞职。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工伤保险待遇是根据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来确定支付方式的。对于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程度的劳动者,他们需要保持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但要离开现有的工作岗位。例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同时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其次,对于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最后,对于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综上所述,是否辞职取决于职工自身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并非工伤赔偿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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