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异地经营必须设立分公司吗?

我公司业务拓展到外地了,现在在那边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太清楚按照法律规定,异地经营是不是一定要设立分公司呢?不设立会有什么后果吗?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要求。
展开 view-more
  • #异地经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异地经营并不一定必须设立分公司。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异地经营和分公司的概念。异地经营就是企业在注册地址以外的其他地方开展经营活动。而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从法律规定来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向该地域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设立分公司登记。不过,如果只是短期的、临时性的异地经营,比如偶尔去外地参加展销会、进行短期项目等,通常不需要设立分公司。但要是长期、持续性地在异地开展经营活动,比如在异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长期的业务团队等,就应当按照规定设立分公司。 若不按规定设立分公司而进行长期异地经营,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根据相关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异地经营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设立分公司,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