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就业协议就必须工作一年吗?


就业协议,通常指的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它主要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这份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便自行终止。 就业协议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它主要是对毕业生就业意向和用人单位接收意向的一种初步约定,其重点在于保障毕业生就业的落实,以及学校就业工作的有序进行。而劳动合同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关于签了就业协议是否就必须工作一年,这需要看就业协议中的具体约定。如果就业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毕业生需要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那么毕业生原则上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如果毕业生违反该约定,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就业协议的情境下,违约责任可能表现为支付违约金等形式。 然而,如果就业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工作期限,那么毕业生并非一定要工作一年。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后续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来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中会对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重要事项进行详细约定。毕业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即使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作期限,毕业生也并非完全没有提前离职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毕业生如果想要提前离职,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