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以及该如何申请?


首先来说说南京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 对于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一是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这是对户籍和居住时间的要求,确保是长期在当地生活的居民。二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这是为了保障真正的中低收入群体能获得住房保障,标准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三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体现是住房困难家庭。四是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防止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占用资源。五是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 。 新就业人员:具有南京户籍;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这是针对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群体;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保障有一定经济能力支付租金;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不过要是在本市务工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等特定情况,连续工作年限、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最低年限放宽至2年。 再讲讲申请流程。由户主或其配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填写住房保障申请表,根据要求供应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诚信申报。这一步是申请的起始,要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财产等信息全面核查,提出初审看法,并在社区内公示10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应将初审通过的家庭申请材料、初审看法和公示状况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这一步是初步审核和公示,接受社区监督。 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街道报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住房状况审核。审核通过的,将相关材料转送区民政部门。这是对住房情况进一步核实。 区民政部门自收到区住房保障部门转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审核。最后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