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有什么流程?
我孩子之前被附条件不起诉,现在考验期快满了,我特别担心后续流程的问题。不知道考验期满后具体要做什么,是直接就没事了,还是有其他手续?想了解一下完整的流程,心里能有个底。
展开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当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首先,执行机关需要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的表现进行全面的考察和评估。这个评估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是否遵守了相关规定,比如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是否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等。 然后,执行机关会将考察评估的结果制作成详细的书面报告,并提交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会对这份报告进行认真的审查。 如果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严格遵守了各项规定,积极履行了相关义务,表现良好,那么检察机关就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且要公开宣布该决定,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相反,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违反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检察机关则会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让犯罪嫌疑人接受法院的审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