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货车撞人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当南京货车撞人事故发生后,有一套规范的处理流程。首先是现场处理阶段。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货车司机应当立即停车,这是法律规定的基本义务,若不停车而逃离现场,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要迅速查看伤者的情况,如果伤者受伤严重,必须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争取宝贵的救治时间。此外,还需要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具体地点、事故大致情况等信息。在等待救援和交警到来的过程中,为了避免后续发生二次事故,要在事故现场后方适当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比如三角警示牌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接着是责任认定阶段。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对现场进行勘查,包括测量车辆的位置、刹车痕迹的长度、收集相关证据等。他们还会询问事故双方当事人以及现场的目击证人,以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之后,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结果、当事人的陈述以及相关证据,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按照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般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几种情况。如果当事人对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然后是赔偿调解阶段。确定责任后,如果双方都愿意通过调解来解决赔偿问题,交警部门可以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会根据伤者的实际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若构成残疾)等,以及事故责任划分情况,确定赔偿的金额和方式。赔偿项目和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例如,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如果调解成功,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按照协议履行赔偿义务。但如果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进行调解,那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纠纷。





